主页 > 工程案例 > 安徽省 > 光电用胶带及光学膜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电用胶带及光学膜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灿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玉皇山路以北,租赁合肥锦畅胶黏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整栋厂房四周均建设有厂内道路,厂区东侧为商巨科技园,北侧为合肥通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正在建设的天宇印务综合办公楼及2#厂房,南侧邻玉皇山路,玉皇山路以南为规划的陶冲湖别苑建设用地(验收期间,暂未完工)。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600㎡。项目主要从事光电用胶带生产,可形成年产10500万片光电用胶带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5月21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环建审(新)字[2018]46号文对光电用胶带及光学膜生产项目做出批复。项目于2016年6月初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0500万片光电用胶带生产线。
5、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光电用胶带生产线,光学膜目前未生产,后期建设再单独履行验收手续。
本项目光学膜原材料仓库改为办公室,用于员工办公,办公区实际占地面积约406.8㎡,原光学膜原材料仓库现在改为胶带原材料仓库,仓库占地面积约133㎡。
本项目环评设计有两个装卸平台,实际靠近东侧的装卸平台是宇隆公司正在使用(用来放置空压机和冷凝机),可以使用的装卸平台实际占地面积约120㎡,用于产品装卸。
因生产车间为无尘车间,不能设置车间排风系统,只能依托空调排风。
综上所述,光电胶带生产线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规范化接入污水管网至陶冲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胶带生产时切卷、模切、分切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空调排风以保证车间空气流通。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为废胶纸、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可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陶冲湖别苑监测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192t/a、氨氮0.015t/a。
本项目废水所有的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指标范围内一并计算,本项目废水不单独核算总量。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通过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通过空调排风以保证车间空气流通,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验收监测,陶冲湖别苑声环境达到了验收执行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灿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玉皇山路以北合肥锦畅胶黏制品有限公司厂房
邮编:230001
联系人:付肖磊
联系方式:18709811736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