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9日,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组织了日产80吨大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聘请的2位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共4名代表(详见验收会议签到表)。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日产80吨大米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项目新建生产车间、碾米车间、包装间、烘干间和办公室、包材库:生产车间购置1条稻米加工生产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碾米车间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包装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烘干间设置8台烘干机;办公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包材库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和环保工程,达产后可形成日产80吨大米的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29日,怀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环评批复》(怀环函[2016]193号)。
项目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投入生产。建设和试生产期间项目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是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锅炉废气的排气筒高度环评设计为20m,批复要求建设高度为15m,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 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要求高度为25m,本项目验收阶段将排气筒高度增加到排放标准要求的25m。
烘干废气由原环评设计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改为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水膜除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稻谷加工粉尘处理因风阻大,从布袋除尘改为经水膜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与烘干废气共用水膜除尘和排气筒)。
烘干前的筛选由环评设计的2台TQLZ1159筛选清理机变为1台圆筒大杂筛,1台平板初清筛,振动白米分级筛和白米分级筛均从环评设计的2台变为1台。
以上变动未影响生产工艺和产品产量且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验收阶段将排气筒高度增加到排放标准要求的25m。烘干废气经风机引入旋风除尘器(8台烘干机配套8台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引入灰房,稻谷加工废气经风机也引入灰房,废气合并后再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对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和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稻米加工杂质(包括灰尘、石子和废铁)、草木灰和员工生活垃圾。灰尘收集后后外售做农家肥;石子外运做铺路材料;废铁收集后外售;草木灰收集后外售做农家肥。生活垃圾交由环运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稻谷加工粉尘和烘干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锅炉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的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五、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结论
项目已经建成的内容与环评报告中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一致,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设计简况
《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怀远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报告表及批复中均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提出了设计方案和要求,报告表中设置有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等内容。
2.施工简况
项目新建生产厂房1栋,建筑面积为2300m2,建设了一条稻米加工生产线,并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8台烘干机配套8台旋风除尘器)、灰房、水膜除尘器和15米高排气筒。
3.验收过程简况
2018年7月,我公司委托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验收工作。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踏勘,查阅相关资料,编制了《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18年9月9日,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经技术审查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认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我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厂区内日常环境管理等。
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双庙村,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附近建筑均为仓库、晒谷场),无环境敏感点。项目不涉及搬迁、区域消减等事项。
三、整改工作情况
项目较好的落实了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锅炉废气的排气筒高度环评设计为20m,批复要求建设高度为15m,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 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要求高度为25m,本项目验收阶段将排气筒高度增加到排放标准要求的25m。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怀远县丰远米业有限公司日产80吨大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