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工程案例 > 安徽省 > 杨村B-4地块(毓秀天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杨村B-4地块(毓秀天成)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铜陵市房屋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铜陵市铜官区大杨村居住区内,东临在建的万达广场,西侧至杨村路,南侧至规划城市道路,北侧至天津路。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28502.97㎡,建筑面积95095㎡。主要建设内容有8栋住宅楼,4栋沿街商铺及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5月20日,铜官区经发局以区经发[2016]16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铜陵市房屋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杨村B-4地块(毓秀天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6月3日经铜陵市铜官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铜区环评[2016]1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34354.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项目实际总投资34354.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0.6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杨村B-4地块(毓秀天成)项目。垃圾中转站目前未运营,不具备验收监测条件,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5、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为92070㎡,实际建筑面积为95095㎡。垃圾中转站目前未运营,不具备验收监测条件,故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建设的地点、内容、所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均未产生变动。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各污染防治设施都已建设完成,初步符合验收条件,但目前商铺和人员尚未入住,不具备监测条件或监测结果不具有代表性,待后期居民入住后,再补充项目生活污水、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和社会生活噪声等监测报告。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设置4个化粪池,每个容积分别为30m³、30m³、20m³和25m³。项目雨污管网和化粪池已建成。
(2)废气
车尾气通过地下停车场通过机械通风后经2.5m高排风井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由烟道排放。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和居民油烟通道已建成。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包括地下车库风机、变配电设备、水泵、空调、电梯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门窗隔声等措施,使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本项目设置4个化粪池,每个容积分别为30m³、30m³、20m³和25m³,初步具备环保设施验收条件。待后期住户入住后再进行补充监测和说明。
b、废气
汽车尾气通过地下停车场通过机械通风后经2.5m高排风井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由烟道排放。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和居民油烟通道已建成。待后期住户入住后再进行补充监测和说明。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污水最终排入铜陵市西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总量最终纳入铜陵市西湖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设置4个化粪池,每个容积分别为30m³、30m³、20m³和25m³。项目雨污管网和化粪池已建成。
(2)废气治理设施
汽车尾气通过地下停车场通过机械通风后经2.5m高排风井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由烟道排放。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和居民油烟通道已建成。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都已经建设完成,初步判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待后期居民入住后,具备监测条件和进行监测后,再做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补充说明。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房屋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大杨村居住区内,万达广场西,杨村路东
邮编:244000
联系人:舒工
联系方式:18056219385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