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工程案例 > 安徽省 > 年产10万片机械刀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片机械刀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明联刃模制造厂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大溪工业区。项目东侧为马鞍山市威力特机械厂,西侧为马鞍山市双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马鞍山市利坚食品刀具厂,北侧为马鞍山市威力特机械厂。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生产厂房面积为500㎡。项目主要从事机械刀片生产,可形成年产10万片机械刀片技术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3月9日经马鞍山市博望区环境保护局以博环表[2018]195号文对年产10万片机械刀片技术改造项目做出批复。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9%。
项目实际总投资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2.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0万片机械刀片生产线。
5、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增加了1台磨床、2台铣床,用于机械加工。因本项目其中1台切割机损坏,放于厂库内,实际上切割机只有1台。
本项目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均未产生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粉尘。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磨床、锯床和铣床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废屑、废润滑油和乳化液、含油抹布和手套。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废屑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暂存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无需对废水进行监测。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不涉及总量。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粉尘。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执行50米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项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无需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明联刃模制造厂
建设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大溪工业区
邮编:243131
联系人:俞明连
联系方式:13705558556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