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耐磨件精加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耀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红阳村,项目周边多为农田和空地,西南侧150米处为王木庵村居民点。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生产厂房向马鞍山市腾超耐磨合金有限公司租赁,租赁用地总面积1745.46平方米,合2.6182亩,主要从事耐磨合金铸造生产加工,可形成年产3000吨耐磨件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4月9日经马鞍山市博望区环境保护局以博环表[2018]377号文对年产3000吨耐磨件精加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做出批复。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0吨耐磨件精加工生产线。
5、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在混砂、清砂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混砂、清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在打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固废进行处置;在熔炼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排风机将熔炼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烟尘收集,经风冷降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对于少量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实际上砂处理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炼烟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于少量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对照环评及批复,本项目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未产生变动,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
砂处理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熔炼烟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于少量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主要来源于辊砂机、打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废渣、废砂(含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
废渣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无需对废水进行监测。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打磨粉尘和熔炼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要求,砂处理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王木庵村监测点大气环境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要求;王木庵村监测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砂处理粉尘和打磨粉尘排放量分别为0.0016t/a和0.0017t/a,熔炼烟尘和浇注烟尘排放量分别为0.242t/a、0.017t/a,需申请总量:
烟粉尘:0.2623t/a。
总量=时排放量×日工作时间×工作日
本项目砂处理工序每日工作4小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砂处理粉尘总量=(0.4+0.35+0.32+0.38+0.31+0.32)×10-3/6×4×340
=0.4715t/a
电熔炉烟尘总量=(4747+4488+5165+5158+5192+5172)×10-9/6×10
=0.000004987t/a
打磨粉尘总量=(2640+2642+2646+2791+2828+2830)×10-9/6×10
=0.0000273t/a
经过核算,电熔炉烟尘及打磨粉尘总量未超过环评文件中的总量控制指标,砂处理粉尘总量超过环评文件中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重新申请砂处理粉尘总量控制指标。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打磨粉尘和电熔炉烟尘排放口颗粒物小于检出限。
砂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最大值=(238-81.2)/238×100%=65.9%
处理效率最小值=(264-104)/264×100%=60.6%
本项目砂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60.6%~65.9%。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要求;王木庵村监测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都达到了验收执行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耀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红阳村
邮编:243000
联系人:张明宇
联系方式:13955593268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