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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1月8日,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组织了“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聘请的3位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共9名代表(详见验收会议签到表)。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位于铜陵市南部城区大通镇,铜都大道三期以西、新一路以北。项目新建门站工艺区、办公楼及工程罩棚,门站主要设备为调压器、过滤器、切断阀、放散阀、流量计等;天然气进站压力为1.6~2.5Mpa,调节成压力为0.4~1.6Mpa的中高压气体,办公楼建筑面积911.4㎡,工程罩棚建筑面积为713㎡,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和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和环保工程,达产后可形成年最大输气能力40000Nm³/h的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7月13日,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能源[2010]363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3月经铜陵市郊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郊环【2013】13号)同意项目建设。
该项目于2015年站内房建已完工,而省天然气公司与本项目的门站连接因土地审批事宜滞后,一直未能开工建设;故本项目暂停施工。随着省天然气门站建设进度及根据港华燃气目前生产运营需求,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018年7月,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0月18日经铜陵市郊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郊环函【2018】51号)同意项目变更。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9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川气东送”池州至铜陵联络线(铜陵段)一期工程天然气南门站项目及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变更已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源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周边沟渠。
(二)废气
本项目输配过程为密闭过程,在正常情况下,天然气无组织排放量极小,只有设备检修及天然气超压(非正常工况)时才有少量天然气有组织放散。项目建设一根15m放空立管,排放天然气自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噪声设备主要来源于计量、调压设备,均为机械噪声源,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通过以上措施噪声都较低(≤65dB(A));非正常工况下,放空管气流噪声可达100~110 dB(A),放空时间约5min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废油。生活垃圾委托环运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委托铜陵宝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40711-2019-001-L。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置有规范化排污口,具有天然气泄漏报警探头,具体照片见附图。
3、其他设施
本项目站外绿化带占地面积2280㎡,站内绿化面积1677㎡,绿化率23.2%。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其中对COD的处理效率为76.0%,对BOD5的处理效率为76.3%,对SS的处理效率为89.0%,对氨氮的处理效率为82.9%。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排口COD排放浓度为31mg/L,BOD5排放浓度为10.7mg/L,SS排放浓度为13mg/L,氨氮排放浓度为10.9mg/L,pH值均在6-9之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为3.72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噪声为59.9dB(A),昼间最大噪声为49.9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明确其属性。本项目危废为废油,润滑油更换周期为半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本项目润滑油未进行更换,因此未产生废润滑油。天然气压缩的废油产生量分别为2kg,2kg。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的排放量为0.00317t,满足环评设计的设计的总量控制指标(0.023t);氨氮的排放量为0.00111t,满足环评设计的设计的总量控制指标(0.004t)。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对项目南侧148m的民福家园小区进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未对大气环境中的非甲烷总烃含量作出规定,根据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且本项目一年只泄压2-3次,对周边环境影响甚微。
六、验收结论
项目已经建成的内容与环评报告中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一致,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