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涂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喷涂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50号。项目东侧为未规划用地,南侧为众源新材料,西侧为凤鸣湖路,隔路约120米处为东梁小区(企业生产厂房到对面小区住宅楼的距离),北侧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2条喷涂生产线,位于现有厂房内,占地面积432㎡。项目主要从事表面喷涂生产,可形成年喷涂面积35000㎡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3月26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开管秘[2018]112号”对喷涂生产线项目进行立项批复。2018年5月,受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26日,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以“芜环评审[2018]147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占总投资的53.08%。
项目实际总投资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53.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2条年喷涂面积35000㎡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
5、工程变动情况
(1)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原环评设计废气处理措施为:1#喷漆室废气通过二级流动油膜+1套废气处理装置(漆雾捕集装置+光氧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1座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喷漆室废气通过二级流动油膜+1套废气处理装置(漆雾捕集装置+光氧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1座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废气处理措施为:1#喷漆室和2#喷漆室的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分别通过二级流动油膜+漆雾捕集装置+活性炭装置+光氧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1#喷漆室废气经19米高排气筒排放,2#喷漆室废气经27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2)原辅材料:因客户订单需求,实际每年喷涂面积为28000㎡/年,与环评设计每年喷漆面积相比减少了20%,原辅材料用量也相应减少。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天门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1#喷漆室和2#喷漆室的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分别通过二级流动油膜+漆雾捕集装置+活性炭装置+光氧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1#喷漆室废气经19米高排气筒排放,2#喷漆室废气经27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喷漆室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漆渣、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
漆渣、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和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浓度限值及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东梁小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颗粒物:0.083t/a,挥发性有机物:0.23t/a。
总量=时排放量×日工作时间×工作日
项目属于间断性喷漆作业。验收监测期间,1#和2#喷漆室每日调漆及喷漆时间、晾干时间都分别为0.5h、1.5h,年工作日300天。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总控控制指标为:
1#喷漆室:
颗粒物总量=(1.86+1.9+1.81+1.8+2.05+1.94)×10-3/6×2×300=1.136t/a
甲苯总量=(57203+56178+55075+55288+56086+56132)×1.5×10-3/2×10-9/6×2×300=0.000025t/a
二甲苯总量=(57203+56178+55075+55288+56086+56132)×1.5×10-3/2×10-9/6×2×300=0.000025t/a
非甲烷总烃总量=(0.738+0.719+0.716+0.713+0.673+0.674)×10-3/6×8.5×300=0.4233t/a
VOCs总量=颗粒物总量+甲苯总量+二甲苯总量+非甲烷总烃总量=1.136t/a+0.000025t/a+0.000025t/a+0.4233t/a=1.5594t/a
2#喷漆室:
颗粒物总量=(1.51+1.58+1.44+1.45+1.48+1.52)×10-3/6×2×300=0.898t/a
甲苯总量=(43231+42953+42951+42860+42508+42081)×1.5×10-3/2×10-9/6×2×300=0.000019t/a
二甲苯总量=(43231+42953+42951+42860+42508+42081)×1.5×10-3/2×10-9/6×2×300=0.000019t/a
非甲烷总烃总量=(0.409+0.412+0.55+0.459+0.451+0.45)×10-3/6×2×300=0.2731t/a
VOCs总量=颗粒物总量+甲苯总量+二甲苯总量+非甲烷总烃总量=0.898t/a+0.000019t/a+0.000019t/a+0.2731t/a=1.1711t/a
合计:
VOCs总量=1#喷漆室VOCs总量+2#喷漆室VOCs总量=1.5594t/a+1.1711t/a=2.7306t/a
颗粒物总量=1#喷漆室颗粒物总量+2#喷漆室颗粒物总量=1.136t/a+0.898t/a=2.034t/a
经过核算,本项目喷漆室颗粒物和VOCs的总量控制指标超过环评文件中喷漆室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企业申请颗粒物总量为2.034t/a、VOCs总量为2.7306t/a。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天门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天门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1#喷漆室和2#喷漆室的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分别通过二级流动油膜+漆雾捕集装置+活性炭装置+光氧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1#喷漆室废气经19米高排气筒排放,2#喷漆室废气经27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浓度限值及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喷漆室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以生产厂房为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东梁小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50号
邮编:241000
联系人:赵总
联系方式:15605536672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