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绕膜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缠绕膜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合肥仁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荆山路以东,魏武路以北佳海工业城一期H68栋。项目区东侧隔园区道路为佳海工业城G区(在建),南侧为H69栋合肥洋紫荆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H77栋合肥大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侧为H67栋玩具厂仓库。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购置合肥市新站区佳海工业城H68栋作为项目场所。H68栋为一栋4F的建筑,其中1F主要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位于1F,辅料仓库位于3F,2F为成品仓库,4F为办公区域,每层建筑面积均为400㎡,厂区出入口设置于东侧。项目主要从事PE缠绕膜生产,可形成年产800吨PE缠绕膜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22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以“合新预审:2017年097号”对缠绕膜生产加工项目进行预审登记。2017年10月,受合肥仁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缠绕膜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18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环建审(新)字[2017]218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占总投资的8.14%。
项目实际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缠绕膜生产加工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
5、工程变动情况
(1)产能:本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为800t/a,实际生产能力与环评设计生产能力一致,因客户订单需求,本项目实际年产量为700t,生产负荷为87.5%。
(2)生产设备:本项目增加了1台塑料切粒机,用于造粒回收工序。
(3)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因客户订单需求,实际年产量为700t,原辅材料的年消耗量也随之减少;项目增加了润滑油,用于设备维修与保养。
(4)环保设施:本项目环评设计废气处理措施为:拉伸缠绕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造粒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实际废气处理措施为:拉伸缠绕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造粒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筑一层高4.8m,二、三层高为4m,三层高为3.6m,厂房共16.4m,排气筒高度高于厂房。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陶冲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通过安装排风扇等通风措施处理;拉伸缠绕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造粒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拌料机、拉伸缠绕膜机组、分切复卷机、边料回收造粒机、工业冷冻机和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聚乙烯颗粒和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
废聚乙烯颗粒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非甲烷总烃:0.0291t/a。
总量=时排放量×日工作时间×工作日
项目造粒回收机一年共工作24小时,拉伸缠绕工序每日工作24小时,年工作280天。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总控控制指标为:
VOCs总量(以非甲烷总烃计)=(0.013+0.014+0.019+0.014+0.014+0.014)×10-3/6×24×280=0.09856t/a
经过核算,本项目VOCs的总量控制指标超过环评文件中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业主调整生产时间。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陶冲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5.3%~81.7%。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拌料机、拉伸缠绕膜机组、分切复卷机、边料回收造粒机、工业冷冻机和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执行50米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小区、医院以及食品厂等环境敏感点,环评及批复亦未要求对周边环境进行质量监测。本项目无需对周边环境进行质量监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仁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合肥市新站区荆山路以东,魏武路以北佳海工业城一期H68栋
邮编:230011
联系人:张彬
联系方式:15055109395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