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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19年6月23日,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组织了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聘请的3位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共6名代表(详见验收会议签到表)。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博望区丹阳工业园。项目东侧是海源耐磨制品有限公司,南侧是锦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西侧是工业路,北侧是丹阳镇农民工创业园,距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南侧202m的马鞍山市丹阳外国语学校。厂区呈矩形,主入口朝西,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北侧,厂房位于厂区东南侧,厂房北侧由东向西依次布置熔化区、辅料区、半成品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厂房中部由东向西依次布置造型区、成品区,厂房南侧由东向西依次布置原料区、浇铸区、混砂及砂处理用水水池、混砂及砂处理区、危险废物暂存区。项目,投资50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闲置厂房)、办公楼,项目新购置中频电炉、碾砂机、造型机、回火炉、抛丸机,形成年产6000t机械设备配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0月20日,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对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进行了备案,并以博发经[2017]655号文对该备案进行通知。2018年1月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3月完成《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20日马鞍山市博望区环境保护局以博环表[2018]547号下达关于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马鞍山市金马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机械配件及精加工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过现场勘察,实际生产中本项目新增1台行车,未购入抛丸机,实际生产中回火炉不使用,回火工序及抛丸工序外协。
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主要为熔化烟尘,熔化烟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混砂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对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和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熔化炉渣、废砂、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含油抹布、废含油劳保、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劳保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熔化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库,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0mg/m³,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0.210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噪声为62.1dB(A),间最大噪声为49.5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工业产业园,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因此未对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项目建成后,加强环境管理,制订并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