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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锤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要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破碎锤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马鞍山富仕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工业园。项目东侧为安徽贝力机床制造公司,南侧为振新路,西侧为民主路,北侧为福德机械制造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20平方米,主要从事破碎锤配件生产。建成后,达到年产1000套破碎锤配件的生产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2月,受马鞍山富仕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破碎锤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12日,马鞍山市博望区环境保护局以“博环表[2019]22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60%。
项目实际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6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1000套破碎锤配件的喷漆工艺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5、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的废气处理措施为: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采用吸附棉过滤箱+滤筒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实际废气处理措施为:项目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吸附棉过滤箱+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本项目变动不导致新增污染因子和污染物产量增加,且本项目规模、地点、内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产生变动。因此,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6、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及晾干废气。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吸附棉过滤箱+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车床、铣床、排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委托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7、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a、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无废水项目的验收监测。
b、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的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D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c、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烟粉尘:0.07t/a;VOCs:0.101t/a。
总量=时排放量×日工作时间×工作日
项目喷漆及晾干工序属于间歇性作业。验收监测期间,每日进行喷漆及晾干时间为2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喷漆及晾干工序:颗粒物总量=(0.231+0.229+0.229+0.232+0.231+0.226)×10-3/6×2×300=0.1378t/a
二甲苯总量=(8869+8896+8963+8935+8900+8917)×1.5×10-3/2×10-9/6×2×300=4.011×10-6t/a
非甲烷总烃总量=(0.241+0.242+0.194+0.212+0.232+0.236)×10-3/6×2×300=0.1357t/a
合计:颗粒物总量=0.1378t/a
VOCs总量=二甲苯总量+非甲烷总烃总量=4.011×10-6t/a+0.1357t/a=0.1357t/a
经过核算,本项目颗粒物和VOCs的总量控制指标超过环评文件中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企业重新申请颗粒物和VOCs的总量。
8、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产生。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43.9%~44.1%,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20.5%~28.8%。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喷枪、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9、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1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富仕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工业园
邮编:243131
联系人:夏怀桂
联系方式:15375552220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