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北产业集中区天然气支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7月18日,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北产业集中区天然气支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项目管道总长度52.35km,其中长江穿越段2.9km,芜湖分输站至白桥站16.75km,白桥站至和县末站24km,白桥站至沈巷站8.7km,终点为和县末站,全线不增压输送。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线路工程、站场工程和临时工程,线路工程包括管线工程、穿越工程、阀室(3座),站场工程有白桥分输站、沈巷分输站及和县末站共3座,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堆场布设。项目在2016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12月完工,开始进行试压调试。项目试运行以来,实际输气量为1.12×109m³/a,项目实际总投资30549元,其中环保投资826元,占总投资的2.7%。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10月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承担《江北产业集中区天然气支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2014年11月28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4]1512号文件,通过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审批;项目于2014年12月11日取得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江北产业集中区天然气支线项目》核准批复,皖能源油气[2014]187号。
工程在2016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12月完工,开始进行试压调试。项目运行以来,实际输气量为1.12×109m³/a。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29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1.16万元,占总投资的3.01%。
项目实际总投资305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6万元,占总投资的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江北产业集中区天然气支线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项目输气管道长度增加1.65km,增加了3.25%,设计管径不变;
(2)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环评设计环保措施:各站场生活污水均排入站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收集由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站区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主要依靠自然排放。
实际环保措施:阀室无废水排放,沈巷分输站生活污水依托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有的化粪池处理,白桥分输站及和县末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白桥分输站与和县末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各站场生产废水经排污池收集后委托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站场采取雨污分流制,沈巷分输站雨水依托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雨水管网,其他站场雨水自然排放。
(3)地点:由于原姥桥分输站下游市场未建设,且与白桥分输站距离较近,已满足周边供气需求,因此将姥桥分输站更改为阀室。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建设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破坏,会对道路沿线的绿化带及植被造成影响,通过青苗补偿和施工后的及时恢复等措施,沿线植被大多得到了恢复。在设计阶段,由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环保工程设计。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委托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理,施工单位基本上按照环保条款要求,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根据走访附近居民和当地环保部门,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在运营期间,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环保养护计划,能够确保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2、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期:
(1)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试压排放的废水经简易沉淀后重复利用或直接外排。
(2)废气: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洒水,防止产生扬尘;在施工场地设置挡风栅栏;对进出运输车辆采用覆盖措施,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3)噪声:施工过程中采取如下噪声减缓措施:使用移动式隔声屏,在施工现场与敏感点之间设置隔离围挡;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时间段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除。生活垃圾集中后定期外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定向钻废弃泥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卫生填埋。
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管道输气工程采取常温密闭输送工艺,输送的过程中不产生废水。阀室无废水排放,沈巷分输站生活污水依托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有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白桥分输站及和县末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各站场的生产废水经排污池收集后委托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2)废气:本项目管道输气工程采取常温密闭输送工艺,输送的过程中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仅在接点处检修时会产生极少量天然气,由于排放量极少,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的天然气采用地下管道密闭输送,输送的过程中几乎不产生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站场内的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和站场在清管和系统超压等情况下的排空噪声。过滤分离器等生产设备噪声较低且数量较少,经过距离衰减,使站场及阀室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的天然气采用地下管道密闭输送,输送的过程中不产生固废;站场生活垃圾、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做到了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了雨季的土石方开挖与回填,优先建设了护坡、排水沟等水保设施,尽可能避免不合理堆放,基本执行了环评报告要求,做到了物料与废弃物堆放规范、防护及时与措施安全。施工期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项目运营期已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和植被进行了原貌回复,与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基本上无差别。本项目运营期的天然气采用地下管道密闭输送,管道沿线没有“三废”产生。
五、验收建议及后续要求
(1)主动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2)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管道巡检,确保管道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标志桩和警示牌的管理。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
邮编:230051
联系人:王凌宇
联系方式:13956910336
环保验收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