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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5月12日,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
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位于位于裕安区狮子岗乡街道,狮子岗派出所西侧150 米。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狮子岗乡集镇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处理工艺:“速分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500t/d,配套 DN300~DN800 污水管网约 6km,污水管网已单独履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格栅井1座、调节池1座、污泥池1座、初沉池2座、进水池2座、速分生化池1座、混凝沉淀池1座、砂滤池1座、反冲洗池1座、配水池2座、集水池2个、巴氏计量渠1处、流量计和COD、pH、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线消毒设备及机房与值班室等辅助设施,以及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与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1月日,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裕发改审批[2017]228号”对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进行立项备案。2019年3月,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6日,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以“裕环审[2019]68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完工进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投资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及机房与值班室等辅助设施、环保设施。
由于目前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全部完工,实际运行负荷较低,且污水管网已单独履行环评手续,因此污水管网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批复要求,格栅井、速分生化组合池、污泥池等构筑物加装玻璃钢集气罩,臭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中,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污水处理工艺等与环评文件一致,由于目前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尚在建设过程中,收水范围小,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小,废气源强低,对外环境影响有限,因此本次工程调试期间,暂未建设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2、污泥脱水设施由厢式压滤机改为移动式叠螺机。
综上所述,参照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文件,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速分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能力500t/d。运行过程中无其它废水产生,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物质主要有氨(NH3)、硫化氢(H2S)和臭气浓度;通过厂区绿化、栅渣和污泥及时清运、加强环境管理等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及风机,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废滤砂与生活垃圾一同集中收集,由环卫机构收集清运。
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泥拟采取移动式叠螺机脱水处理,本次验收工程调试期间,暂未产生污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设置1座调节池兼做事故池,容积约为170m³。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341503-2019-069-L。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规范化排入附近自然沟渠,最终汇入东汲河,本项目在废水总排口设置巴氏计量渠及流量计、pH、COD和氨氮在线监测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对COD的处理效率为70%,BOD5的处理效率为71%,SS的处理效率为85%,NH3-N的处理效率为96%,TP的处理效率为80%,TN的处理效率为74%。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本项目恶臭气体通过厂区绿化、栅渣和污泥及时清运、加强环境管理等防治措施,项目厂界恶臭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氨的厂界浓度0.16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0.008mg/m3,臭气浓度<10,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出水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1中一级A标准。
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的监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都达到了验收执行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在现场检查并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后认为:狮子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环保设施及其它措施基本按环评与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建议及后续要求
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运行负荷;加强各项污水处理单元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国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理设施,防止污泥二次污染。
3、加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台帐记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档案资料管理;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4、加装格栅井、速分池、污泥池及处置设施等恶臭收集处理装置,加强厂区绿化工作。
八、运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楼内
邮编:237000
联系人:汪声海
联系方式:19856465452
 
环保验收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