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5月12日,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
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街道,312国道北侧。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分路口镇集镇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速分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3000t/d,配套DN300~DN800污水管网约3915.24m及污水泵站2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格栅井1座、调节池1座、污泥池1座、初沉池2座、进水池2座、速分预处理及生化池8座、混凝沉淀池4座、砂滤池1座、反冲洗池1座、配水池8座、集水池8个、巴氏计量渠1处、流量计和pH、COD、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线消毒设备及机房与值班室等辅助设施,以及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与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1月13日,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裕发改审批[2017]200号”对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立项备案。2019年3月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26日,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以“裕环审[2019]61号”文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完工进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投资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0万元,占总投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机房与值班室等辅助设施、环保设施。
由于目前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全部完工,实际运行负荷较低,且污水管网已单独履行环评手续,因此污水管网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批复要求,格栅井、速分生化组合池、污泥池等构筑物加装玻璃钢集气罩,臭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中,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污水处理工艺等与环评文件一致,由于目前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尚在建设过程中,收水范围小,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小,废气源强低,对外环境影响有限,因此本次工程调试期间,暂未建设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2、污泥脱水设施由厢式压滤改为移动式叠螺脱水机。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速分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能力3000t/d。运行过程中无其它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物质主要有氨(NH3)、硫化氢(H2S)、臭气浓度;通过厂区绿化、格栅渣及时清运、污泥加药稳定等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及风机,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
(四)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砂滤池滤砂与生活垃圾一同集中收集,由环卫机构收集清运。
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泥拟采取叠螺式污泥处理机脱水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编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备案编号为341503-2019-067-L。
2、在线监测装置
污水处理厂在出水口安装流量计和COD、NH3-N等在线自动监测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氨的厂界浓度0.07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0.004mg/m3,臭气浓度<10,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出水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1中一级A标准。
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口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房屋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氨气、臭气浓度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限值要求。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的监测。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其中化学需氧量规定总量为18.25t/a,氨氮规定总量为1.83t/a。
废水:化学需氧量总量为:9.49t/a,氨氮总量为:0.175t/a。
经核算,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未超过环评文件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勘查,原定拆迁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北侧约5m处居民点和项目东北侧约26m处居民点暂未拆迁,故需要监测其环境噪声和环境空气。
1、环境噪声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项目北侧约5m处居民点和项目东北侧约26m处居民点的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项目北侧约5m处居民点和项目东北侧约26m处居民点的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在现场检查并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后认为: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环保设施及其它措施基本按环评与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建议及后续要求
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运行负荷;加强各项污水处理单元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国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理设施,防止污泥二次污染。
3、加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台帐记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档案资料管理;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4、加装格栅井、速分池、污泥池及处置设施等恶臭收集处理装置,加强厂区绿化工作。
八、运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楼内
邮编:237000
联系人:汪声海
联系方式:19856465452
环保验收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