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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锦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8月29日,安徽锦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组织了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锦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聘请的2位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详见验收会议签到表)。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锦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龙湖东路西侧合肥天明电器有限公司1栋厂房、3栋厂房。项目新建EPE缓冲包装生产区、纸箱生产区和覆膜袋、PE袋生产区:EPE缓冲包装生产区位于3栋厂房2楼北侧,建筑面积约为800㎡,布置有直刀机2台、冲床2台、开槽机1台、自动分切机1台、粘合机10台,可年生产58000立方米EPE缓冲包装;纸箱生产区位于1栋厂房1楼东南侧,建筑面积约为1000㎡,布置有装订机5台,印刷机2台,分切机1台、覆膜机1台、糊盒机1台、裱纸机1台、压痕机1台,可年生产纸箱290万平方米;覆膜袋、PE袋生产区位于3栋厂房2楼南侧和1栋厂房1楼西侧,建筑面积900㎡。3栋厂房2楼南侧布置有覆膜机2台、折边机1台、制袋机2台,1栋厂房1楼西侧,布置印刷机2台,可年生产640万件覆膜袋和750万件PE袋。同时配套建设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受安徽锦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编制完成了《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8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环建审(新)字[2020]39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工,2020年7月开始进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9.71%。
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9.7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58000立方米EPE缓冲包装、750万件PE袋、290万平方米纸箱和640万件覆膜袋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参照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文件,本项目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均未产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合肥天明电器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陶冲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中的废气主要为纸箱包装生产线印刷工序和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EPE缓冲包装生产线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PE袋、覆膜袋生产线印刷工序、制袋工序、PE袋生产线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纸箱包装生产线印刷工序、覆膜工序和PE袋、覆膜袋生产线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排放(1#);EPE缓冲包装生产线粘合工序及PE袋、覆膜袋生产线印刷工序、制袋工序、PE袋生产线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排放(2#);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直刀机、冲床、开槽机、自动分切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水性油墨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水性油墨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危废库等地面均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危废库建筑面积为10㎡,位于1#厂房一楼东北角。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合肥天明电器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陶冲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合肥天明电器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陶冲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纸箱包装生产线印刷工序、覆膜工序和PE袋、覆膜袋生产线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排放(1#);EPE缓冲包装生产线粘合工序及PE袋、覆膜袋生产线印刷工序、制袋工序、PE袋生产线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排放(2#);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陶冲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VOCs:0.758t/a。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VOCs总量为0.00563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项目区厂界外50m范围(本项目厂界边界计)。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现状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约160m的合肥市儿童福利院。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项目建成后,加强环境管理,制订并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