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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1100吨食品包装印刷以及吸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9月9日,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根据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1100吨食品包装印刷以及吸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1100吨食品包装印刷以及吸塑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本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50㎡,设有印刷车间和复合、分切及制袋车间、吸塑车间,同时配套建设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吨复合膜、400吨一次性餐饮盒、100吨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19日获得了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8-340569-23-03-027470。受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的委托,东莞市净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编制完成了《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1100吨食品包装印刷以及吸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8日,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以“郑环表批字[2020]7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工,2020年7月开始进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1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3.4%。
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1条食品包装印刷生产线和1条食品包装吸塑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保措施:本项目原环评设计废气处理措施为:油墨稀释、印刷、复合、制袋及吸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未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
实际废气处理措施为:本项目油墨稀释、印刷、复合及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同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换气次数等措施处理。
(2)生产工艺:本项目原环评设计BOPS、PET片材经吸塑机、成型机吸塑成型后即可获得成品一次性餐饮盒,实际生产过程中BOPS、PET片材经成型机成型后还需经裁断机裁断四周边角,才能得到成品一次性餐饮盒。
综上所述,参照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文件,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油墨稀释、印刷、复合、制袋及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油墨稀释、印刷、复合及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同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换气次数等措施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和收卷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分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墨桶和废胶粘剂桶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墨桶和废胶粘剂桶暂存厂区危废暂存库,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面积约为10㎡,位于办公室北侧,危废暂存库采取了防风、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处理效率为73.3%~76%。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
2、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要求,南厂界、西厂界和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VOCs总量为0.140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月212m处的乔圩居民点。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县正文彩印包装厂
建设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
邮编:243000
联系人:闵正文
联系方式:13856535359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
邮编:230001
联系人:周晓芳
联系方式:0551-656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