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塑粉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12月5日,安徽省新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组织了塑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省新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及其聘请的2位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
与会代表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运营情况、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工业园合马路北侧8号,租赁产权所有人梁星的闲置厂房实施“塑粉加工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95㎡,购置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履带式压片机、立式粉末机、小样机等设备。同时配套建设样品设备区、循环冷却水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目前建设1条塑粉生产线,达到年产850吨塑粉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9日,该项目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2020-340122-2903-012707)。受安徽省新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省智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编制完成了《塑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9日,肥东县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建审〔2020〕119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项目建设时间:项目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完工,2020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10.33%。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1条年产850吨塑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目前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设计建设3条塑粉生产线,生产能力为2500吨塑粉/年,本项目实际设置1条塑粉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为850吨塑粉/年。
参照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文件,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废气、磨粉粉尘、投料粉尘、喷涂实验粉尘、烘箱固化废气、打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
本项目熔融挤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由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磨粉粉尘通过设备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粉尘通过内部管道收集,投料粉尘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磨粉粉尘和投料粉尘由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喷涂实验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滤芯过滤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烘箱固化废气、试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及车间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换气次数等措施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磨粉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得到有效的治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危废间暂存间位于项目厂房东北角,面积约为3㎡,地面做防腐防渗防漏处理,设警示标志。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规范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撮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处理效率约为43.6%。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撮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总量: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排放总量如下所示:
废水COD:0.0038t/a,NH3-N:0.00036t/a(污水处理厂纳管量)。
废气:VOCs总量为2.71×10-4t/a,颗粒物总量为0.0576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约275m处的新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