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4月30日,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根据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位于安徽黄山市黟县五东殿工业园。通过土地流转,在黟县建立6145.52亩的优质粮油种植基地,并在黟县经济开发区建设稻谷储存量为12000吨标准化仓储仓库、年产3万吨胚芽米生产线、年产5000吨菜籽油加工线,日烘干300吨粮油烘干车间及1200平方米办公楼。实现机械化耕作和全产业链式经营。项目目前已建设好年产3万吨胚芽米加工线,其余部分未完工。现对胚芽米加工线和食堂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以发改投备案函[2016]23号文同意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立项,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04月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04月委托杭州华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3万吨胚芽米加工线、食堂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室生活污水及食堂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厂区雨污分流已落实。
(二)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大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产生的废气。粉尘废气通过除尘风网收集,进入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的去石机、砻谷机、白米机、抛光机、色选机、空压机、各种风机。企业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安装在隔振基垫上,同时加强维护设备,采取墙体阻隔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胚芽米车间产生的稻壳、米糠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稻壳、米糠等外售给回收公司。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pH 值、CODcr、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2、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油烟浓度符合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最高排放浓度标准。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侧 1#、厂界南侧 2#、厂界西侧 3#、厂界北侧 4#共四个监测点位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的监测。
四、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黟县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徽黄山市黟县五东殿工业园区
邮编:245000
联系人:徐海波
联系方式:0559-518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