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电话: | 00551-65637160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编: | 230001 | 邮编: | 230001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2号楼5层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2号楼5层 |
建设项目名称 |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2号楼5层 | ||||||||||||||||||||||||||||||||||||||||||||||||||||||||||||||||||||||||||||||||||||||||||||||||
主要产品名称 | 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生产 | ||||||||||||||||||||||||||||||||||||||||||||||||||||||||||||||||||||||||||||||||||||||||||||||||
设计生产能力 | 水样200000个/a,土壤样12000个/a,空气100000个/a | ||||||||||||||||||||||||||||||||||||||||||||||||||||||||||||||||||||||||||||||||||||||||||||||||
实际生产能力 | 水样200000个/a,土壤样12000个/a,空气100000个/a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 | 开工建设时间 | / | ||||||||||||||||||||||||||||||||||||||||||||||||||||||||||||||||||||||||||||||||||||||||||||||
调试时间 | /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4.01.04-2024.01-05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安徽天辉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安徽天辉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15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40 | 比例 | 0.02% | ||||||||||||||||||||||||||||||||||||||||||||||||||||||||||||||||||||||||||||||||||||||||||||
实际总概算 (万元) |
660 | 已实施环保投资(万元) | 38 | 比例 | 0.06%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6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起实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国务院,2013年9月12日起施行; (9)《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1月1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0)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2日; (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2017年8月3日; (12)生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05月16日; (13)《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2月13日。 (14)《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0月; (15)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环建审)〔2022〕7023号,2022年10月26日); (16)《安徽恩测检测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1003439404598001X),2023年11月3日; (17)《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18)项目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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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排气筒(DA001)中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硝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1-1废气排放标准
表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 厂区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三级标准后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板桥河。合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 中相关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水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废水排放标准如下表。 表1-3项目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表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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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原环评文件核算总量如下: 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692.2t/a,水污染物外排环境量为:COD:0.028 t/a,氨氮:0.001 t/a; 废气: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12 t/a; |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计划投资1580万元,投资建设第三方环境类检测实验室项目,购置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气相色谱、GC-MS、红外测油仪、分光光度计等各类检测设备,从事第三方环境类检测和研发工作。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检测实验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介工作,2022年10月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环建审[2022]7023号”文件对项目环评进行批复。 项目环评阶段产能为完全达到产后可检测水样200000个/a,土壤样12000个/a,气体样品100000个/a;本次验收为实验室实际检测能力为水样200000个/a,土壤样12000个/a,气体样品100000个/a。 目前,项目主要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要求建设并投入运行情况良好,具备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根据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24.1.4-2024.1.5对建成的“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进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及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工投产业园2号楼5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北纬118°49',东经31°33',厂区北侧为园区3号楼,东侧杏花街道办事处,南侧园区1号楼,西侧园区8号楼迪安诊断。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2,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环评主要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见下表。 表 2-1 建设项目工程一览表
二、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情况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2。 表2-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三、主要产品方案 本项目为检测实验室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的生产。 表2-3 服务方案一览表
四、主要生产设备 表2-4 主要设备、设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其中实验室人员1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单班白班制,日工作8小时,本项目不设食堂、宿舍。 六、水源及水平衡 (1)供水 本项目新鲜水均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2)排水 ①生活用水: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 679-2019)可知,非住 宿人员用水量按 60 L/人•d 计,则该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 2.4t/d,即 720t/a。排放系数取 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92t/d,576t/a。 ②器具清洗用水:本项目实验器具在实验结束后均需清洗,每次清洗三次, 第一次清洗用自来水,每天主要清洗烧杯、三角瓶、移液管、比色管等实验用具 约 120 个,参照《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首次清洗平均每个器具清洗用水量为 25mL,则第一次清洗用水量为 0.9t/a (0.003t/d),经专用容器盛装后,定期送往危废间进行暂存;第二次清洗采用自 来水,第二次清洗用水量较大,平均每个实验用具用 600mL 自来水清洗,则用水 量为 21.6t/a(0.072t/d);第三次清洗采用纯水,平均每个实验用具用纯水用量为 400mL,则第三次清洗用纯水量为 14.4t/a(0.048t/d)。第二次、第三次清洗废水 经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化粪池,最后通过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 。第一次清洗废液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排 水系数按照用水量的 100%计算,则第二次、三次清洗废水排放量为 36t/(a 0.12t/d)。 ③纯水制备用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纯水用于实验室配制试剂 以及器具第三次清洗用水:实验过程样品处理、试剂调配均需要用到纯水,本项 目年检测 20000 个水样、1200 个土样,平均每个样品需用纯水约 1.2L,则试剂配 制纯水用量约 0.085t/d(25.5t/a);容器第三次清洗纯水用量为 0.048t/d(14.4t/a), 则纯水用量为 0.133t/d(39.9t/a)。纯水机制备效率为 75%,则自来水用量为 53.2t/a (0.177t/d),纯水制备浓水为 0.044t/d(13.3t/a)。 ④地面保洁用水:项目建筑面积约 1132.87m2,日常保洁区域约 800 m2。地面 27 每天保洁一次,用水标准为 0.2L/m2·d,则地面保洁用水量为 0.16t/d,48t/a。排放 系数取 0.8,则地面保洁废水产生量为 0.128t/d,38.4t/a。 ⑤喷淋塔用水:项目碱喷淋塔使用氢氧化钠溶液处理酸雾废气,喷淋溶液平 时循环使用,只需每天补充蒸发消耗用水,损耗占比 10%,采用自来水进行定期 补充;当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水中盐类离子浓度过高,导致喷淋对废气吸收率 降低,这时需要对循环水进行整槽更换,更换频次为一个月一换。项目采用 12% 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中和,碱喷淋塔循环水量约为 2m3,则自来水补充量为 0.2t/d (60t/a),排放量为 0.08t/d(24t/a),喷淋塔用水量为 0.28t/d(84t/a)。 ⑥剩余水样: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剩余水样,项目年检测水样约为 120000 个;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单次剩余水样约为 150ml,则实验过程产生的 剩余水样约为 3t/a(0.01t/d),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t/d) 七、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为实验室检测,其运营期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见图7-1。 1、工艺流程: 图2-2 实验室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 ①拟定方案:首先根据不同检测项目,拟定相关检测方案。 ②组织实施:方案拟好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③现场样品及检测: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使用相关检测设备进行采样。 ④样品交接:采集回来的样品进行登记、交接。 ⑤样品处理、分析:根据不同检测项目采用相应检测方法进行样品处理和分析。该过程将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⑥质量控制:采用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方法来保证监测结果的质量。 ⑦计算:样品测定后进行数据计算,编制检测报告。 本项目主要涉及水和废水检测、空气和废气检测、土壤检测、噪声检测等, 本报告表选取有代表性的检测方法和检测项目来分析实验过程中的产污节点: 1)典型检测方法 A、容量法(以 COD 的测定为例) 图2-3 容量法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具体实验方法如下: ①取 20.00mL 混合均匀的水样(或适量水样稀释至 20.00mL)置 250mL 磨口的 回流锥形瓶中,准确加入 10.00mL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及数粒洗净的玻璃珠或沸石, 连接磨口回流冷凝管,从冷凝管上口慢慢地加入 30mL 硫酸-硫酸银溶液,轻轻摇 动锥形瓶使溶液混均,加热流 2h(自开始沸腾时计时)。 ②冷却后,用 90mL 水从上部慢慢冲洗冷凝管壁,取下锥形瓶。溶液总体积 不得少于 140mL,否则因酸度太大,滴定终点不明显。 ③溶液再度冷却后,加 3 滴试亚铁灵指示液,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液滴定,溶 液总的颜色由黄色经蓝绿色至红褐色即为终点,记录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的用量。 ④测定水样的同时,以 20.00mL 重蒸馏水,按同样操作步骤作空白试验。记 录滴定空白是硫酸亚铁铵标准硫酸亚铁铵标准的用量。 节点及污染因子:化学试剂调配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加热回流产生的酸雾, 器皿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废液,第一次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二\三次清洗废水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所在建筑物污水管网(第一次清洗利用待清洗器具 盛装自来水后摇匀,倒入专用容器中盛装,定期送入危废间进行暂存;第二次清 洗位于水池中,经自来水清洗完毕后,转运至纯水机旁进行第三次清洗,二、三 32 次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管网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B、比色法(以氨氮的测定为例) 图2-4 比色法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具体实验方法如下: 水样的测定: ①分取适量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的水样(使氨氮含量不超过 0.1mg),加入 50mL 比色管中,稀释至标线,加 1.0mL 酒石酸钾钠溶液。以下同校准曲线的绘 制。 ②分取适量经蒸馏水预处理后的馏出液,加入 50mL 比色管中,加一定量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以中和硼酸,稀释至标线。加 1.5mL 纳氏试剂,混匀。放置 10min 后,同校准曲线步骤测量吸光度。 空白试验:以无氨水代替水样,做全程空白测定。 产污节点及污染因子:样品过滤时产生的废水、固废,试剂调配时产生的有 机废气,器皿清洗时产生废水和废液,第一次清洗废液做危废处置,第二次三次 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所在建筑物污水管网。 C、光谱法 图2-5 仪器分析法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具体实验方法如下: ①样品预处理 取 100mL 水样放入 200mL 烧杯中,加入硝酸 5mL,在电热板上加热消解(不 要沸腾)。蒸至 10mL 左右,加入 5mL 硝酸,继续消解,直至 1mL 左右。如果 消解不完全,再加入硝酸 5mL,再次蒸至 1mL 左右。取下冷却,加水溶解残渣, 34 用水定容至 100mL。取 0.2%硝酸 100mL,按上述相同的程序操作,以此为空白 样。 ②样品测定 按分析线波长 324.7 和火焰类型乙炔-空气,氧化型。仪器用 0.2%硝酸调零, 吸入空白样和试样,测量其吸光度。扣除空白样吸光度后,从校准曲线上查出试 样中的金属浓度。如可能,也可从仪器上直接读出试样中的金属浓度。 ③校准曲线 吸取混合标准溶液 0、0.50、1.00、3.00、5.00 和 10.00mL,分别放入六个 100mL容量瓶中,用 0.2%硝酸稀释定容。此混合标准溶液系列各金属的浓度查表。接着按样品测定的步骤测量吸光度,用经空白校正的各标准的吸光度对相应的浓度作 图,绘制校准曲线。 产污节点及污染因子:化学试剂调配时产生废气,器皿清洗时产生废水、废 液,第一次清洗废液做危废处置,第二次三次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排入所在建筑物污水管网。 2)典型检测项目 A、空气中苯系物的测定 图2-6 分析空气中的苯系物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将活性炭采样管 A 段和 B 段取出,分别放入磨口具塞试管中,每个试管加入二硫化碳密封,轻轻振动,在室温下解吸 1h 后,待测。 产污节点及污染因子:二硫化碳解析时和实验分析时产生有机废气。 B、土壤消解处理 图2-7 土壤消解处理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土壤采集后进行风干,风干后取部分土样加 水湿润,之后加入酸性溶液进行加热消解。 产污节点及污染因子:消解处理时产生酸雾。 C、微生物实验室流程 图2-8 生物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细菌培养皿准备,水样接种,细菌培养,结果计算。 产污节点及污染因子:仪器清洗时产生废水、固废,实验过程需在无菌环境下进行,项目需用紫外灯管杀菌,因此产生废紫外灯管。 D、纯水制备工艺流程 图2-9纯水制备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纯水制备:自来水进入纯水机后,纯水用于实验室,纯水机利用反渗透的纯 36 水制备工艺进行纯水制备; 产污节点及污染因子: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污水设施。 综上所得,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 废水:第二次、三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剩余水样、生活污水、 地面保洁废水、餐饮废水。 废气:消解产生的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氯化氢)、实验过程和配制试剂 产生的有机废气。 固废: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废渣、第一次清洗废液、废土样、喷淋塔废 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噪声:污水处理设施泵、分体式空调外机、楼顶风机、通风橱风机、废气设施风机等。 表2-5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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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 (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表3-1 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水排放口 2、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废气如下: 在实验过程中,进行样品前处理-消解过程中会产生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氯化氢;化学试剂调配时以及实验分析时产生废气采用通风橱以及 万向罩收集后共同进入一套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 废气经楼顶排气筒排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照片如下:
废气处理设施参数:
3、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振荡器、真空泵、搅拌机、污水处理设备水泵及风机等等,具体详见下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垫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表3-2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及降噪措施一览表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实验室废液和废渣、废试剂瓶和废培养基、喷淋塔沉渣、废活性炭、污水设施污泥、废 RO 膜、废包装物以及 废土样。。其中员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土壤样品由环卫部门清运。废 RO 膜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公司。实验室废液和废渣、废试剂瓶和废培养基、喷淋塔沉渣、废活性炭、污水设施污泥、以及特殊土样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暂存,做好“四防”,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如下表所示: 表3-3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本项目已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控制污染物的具体措施均当与环评中要求相符。 6、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制度 企业已于2023年11月03日申报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为2023年11月03日至2028年11月02日,登记编号为913401003439404598001X。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①废气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废气排口已按要求设置标识,并设置了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②固废暂存点规范化设置:危废库已设置危废标识,危废库内已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等。 ③公司已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制定了相关环保制度。 (3)其他设施 危废库进行了防渗处理。 二、环保设施投资该项目实际总投资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万元,占总投资的0.6%,主要用于大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的治理。环保投资估算详见下表。表3-4 环保投资一览表
三、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验收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3-5。表3-5 项目“三同时”验收落实情况一览表
四、项目变动情况根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情况的对比,本项目性质、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其他均未发生变动,部分功能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把办公和实验进行区分。因此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比本项目环评与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3-6 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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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二、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2022年10月26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项目的环评批复,审批意见如下: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要求我局审批的《报批承诺书》申请收悉。根据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意见,在认真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的前提下,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一语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未经审批,不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法内情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 我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若发现你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环评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等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三、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及验收监测,并且对照合肥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2]34号,2022的10月26日),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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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监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监测分析方法和检出限见下表。 表5-1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一览表
1、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 (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验收监测采样和分析人员均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本次监测所使用的仪器、量具均为计量部门鉴定、校准并在溯源有效期内。 (5)监测数据及记录经三级审核。 2、废气监测质量保证 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浓度和流量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7-199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实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表5-3 质控样分析结果表 表5-4平行双样分析果表
3、废水监测质量保证 废水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规定执行,实验室分析过程中采取全程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等质控措施。 表5-5 质控样分析结果表
表5-6 平行双样分析结果表
监测时使用是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使用期范围内的声级计;监测过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在使用前用声级校准器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偏差均不大于0.5dB。 表5-7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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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一、验收监测范围本次验收监测对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和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环境管理检查等内容同步进行。二、验收监测内容: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因子及采样周期、频次监测因子: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氨气、湿度、含氧量 监测点位:2个点(DA001进口、出口) 监测频次:3次/天,监测2天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见下表6-1。 表6-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一览表
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因子及采样周期、频次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监测点位:4个点(厂界上风向1个点 下风向3个点) 监测频次:3次/天,监测2天 表6-2 无组织监测一览表
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监测点位:2个点(DW001废水总排口、DW001废水总进口) 监测频次:4次/天,监测2天 4、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4个点(分别在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米各布设1个监测点) 监测频次:1次/昼夜,监测2天 表6-4 噪声监测一览表
6.2验收监测布点图 |
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验收监测期间,记录生产负荷。在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现场采样和测试,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根据验收监测时间安排,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7-1。 表7-1 企业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验收监测结果:一、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1检测时间:2024.1.4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2 检测时间:2024.1.5
本项目排气筒(DA001)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67-1996)中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7-4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1
二、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表7-6 废水总排口检测结果 单位:mg/L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 表7-7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土壤样品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液暂存于危废库,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合同详见附件。本项目不涉及固(液)体废物监测。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涉及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总量,排放总量核算表如下表所示,废水总量纳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 表7-8 废水污染物接管总量核算表
表7-9 废气污染物接管总量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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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1.4-2024.1.5对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通过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环境管理检查得出结论如下: 1、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酸雾等无机废气以及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以及万向罩收集后共同进入一套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 废气经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所测指标,均满足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同时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监测结论 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墙体阻隔后,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土样分类收集;废包装物、废RO膜、以及实验室产生的的废渣、废试剂瓶和废培养基、废活性 炭、特殊土样、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喷淋塔沉渣等。 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RO膜由供应商回收;实验室产生的的废渣、废试剂瓶和废培养基、废活性 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喷淋塔沉渣及废液等暂存于危废库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危废合同详见附件。 5、总结论 综上,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环保设施及其他措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基本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正常,废气、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置。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6、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管理渠道,确保各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配备环保管理员,认真负责本项目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及长效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2)单位必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的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为了能使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各种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规范化建设采样平台,完善环保设施标识标牌的建设。加强环保监测,对各排污点进行自行监测和不定期抽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3)充分利用项目区内可利用场地搞好绿化工作,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4)做好各类固废的储存及相关台账工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检测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2号楼5楼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M7461环境保护监测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
设计生产能力 | 水样20000个/a;土样1200个/a | 实际生产能力 | 水样20000个/a;土样1200个/a | 环评单位 | 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环建审[2022]7023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0年3月 | 竣工日期 | 2023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3年11月03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安徽天辉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安徽天辉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3401003439404598001X | |||||||||||||||||||||
验收单位 | 安徽恩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恩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5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0 | 所占比例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690 | 实际环保投资 | 40 | 所占比例 | ||||||||||||||||||||||
废水治理(万元) | 2 | 废气治理(万元) | 35.8 | 噪声治理(万元) | 1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2 | 绿化及生态治理(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日) | 300 | |||||||||||||||||||||
运营单位 | 安徽恩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3439404598 | 验收时间 | 2024.1.4-2024.1.5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PH | -- | 7.086 | 6~9 | 0.0000058 | 0.0000002 | 0.0000056 | - | - | 0.0000056 | - | - | +0.0000056 | ||||||||||||||
COD | -- | 14.75 | 420 | 0.000052 | 0.0000405 | 0.0000115 | - | - | 0.0000115 | - | - | +0.0000115 | ||||||||||||||
BOD5 | -- | 3.913 | 180 | 0.0000155 | 0.0000125 | 0.000003 | - | - | 0.000003 | - | - | +0.000003 | ||||||||||||||
SS | -- | 16.375 | 28 | 0.000035 | 0.000022 | 0.000013 | - | - | 0.000013 | - | - | +0.000013 | ||||||||||||||
氨氮 | -- | 0.093 | 220 | 0.0000011 | 0.00000103 | 0.00000007 | - | - | 0.00000007 | - | - | +0.00000007 | ||||||||||||||
TP | -- | 0.615 | 4 | 0.0000022 | 0.00000172 | 0.00000048 | - | - | 0.00000048 | - | - | +0.00000048 | ||||||||||||||
LAS | -- | 0.232 | 20 | 0.0000031 | 0.0000029 | 0.0000002 | - | - | 0.0000002 | - | - | +0.0000002 | ||||||||||||||
废气 | -- | - | - | - | - | |||||||||||||||||||||
非甲烷总烃 | -- | 8.818 | 6 | 0.039 | 0.007 | 0.032 | - | - | 0.032 | - | - | +0.032 | ||||||||||||||
硫酸雾 | - | 0.65 | 45 | 0.018 | 0.020 | - | - | 0.020 | - | - | +0.020 | |||||||||||||||
氮氧化物 | ND | 240 | 0.125 | 0.125 | 0 | - | - | 0 | - | - | 0 | |||||||||||||||
氯化氢 | 3.733 | 100 | 0.18 | 0.053 | 0.127 | - | - | 0.127 | - | - | +0.127 | |||||||||||||||
氨气 | -- | 3.37 | 27 | 0.095 | 0.002 | 0.093 | - | - | 0.093 | - | +0.093 | |||||||||||||||